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
一.实验室是学校师生教学、科研、实验的场所,原则上不能挪作他用。
二.凡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,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三.凡在实验室进行教学、科研和生产,必须根据教学、科研、生产计划的要求,按有关规定,经审批后,由实验室统一安排后进行。
四.爱护实验仪器设备,做到经常检查、维护和保养,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,在使用仪器中,如发生损坏、丢失情况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.对精密、贵重仪器等大型设备,应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记录,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指定人员负责。
六.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都不得带出实验室,特殊情况下,校内外借用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七.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,校内人员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校外人员须经教务处批准。
八.实验室对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贵重金属等专用物品应实施专人保管,严格领用制度,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。
九.实验室仪器设备、器材及用品应建立帐、卡和使用情况的记录,做到帐、卡、物一致,严禁私自改装仪器设备,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。仪器设备报废时须填写固定资产拆除、报废申请单或物品注销记录单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十.实验室新到人员,应有专人负责进行一段时间的操作技能训练,经考核达到上岗要求后,方能允许其独立操作。
十一.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。
十二.要保持室内清洁,固体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,倒入指定场所,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物倒入水槽中,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。
十三.实验室要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,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,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。
十四.实验室应时刻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配备防火器材。实验结束后或节假日,应注意检查水、电、门窗是否关好,杜绝不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室安全,对玩忽职守者,追究个人责任。